2016年南通市通州區(qū)區(qū)級機關遴選公務員報名注意事項
(1)所有參加公開遴選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報名時,須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報名表。同時,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兩張,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獎勵證書、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及任職經歷證明、歷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等。
公開遴選機關根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區(qū)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公開遴選職位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經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同意,予以核減或取消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名時間:2016年9月30日,改報名地點:南通市通州區(qū)行政中心主樓1524室。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6年10月13日攜帶身份證到南通市通州區(qū)行政中心主樓1524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