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文學藝術研究院招聘報名資格復審方式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1、審核時間:另行通知
2、審核地點: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大廳(北直街35號)
3、報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另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提供單位的聘書或書面證明材料;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4、上述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5、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考試資格,考生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同自動放棄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