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大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數據統(tǒng)計分析,經商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建設工程經濟》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科目合格標準為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分),《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各專業(yè)類別合格標準為96分(試卷滿分均為16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tǒng)計表(見附件),于2017年2月9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fā)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fā)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