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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溫州市泰順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招聘教師公告第1號 |
附件 |
1.2017年溫州市泰順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招聘教師計劃表 2.2017年泰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基本信息登記表 3.2017年泰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
咨詢方式 | 咨詢電話:泰順縣教育局人事科(二),0577—67594635;監(jiān)督舉報電話:縣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辦公室,0577-67599949。 |
報名時間 | 2017年7月12-14日3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報名方法 |
先填寫《2017年泰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基本信息登記表》(附件2),并于7月11日前發(fā)送至jyjrsk4635@163.com(已進行過就業(yè)預登記的無需填寫)。現(xiàn)場報名時提交由本人填寫的《2017年泰順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并攜帶以下材料報名: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戶口在泰順的提供戶口本;本人戶口不在泰順的須提供有遷出、注銷記錄的戶口本;與父母分開不同戶口本的,還須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籍貫證明); (2)本人報到證,并現(xiàn)場提供畢業(yè)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憑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書》報名,但必須在2017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以上有關證書的,要提供學校證明(需寫明生源地、專業(yè)、學歷、是否師范類、教師資格類別及學科等),相關證書需在面試前送交縣教育局人事科;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委托他人報名須提供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資格審核 |
報名結束后,縣教育部門根據(jù)選報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部分緊缺學科(中學語文、高中歷史、高中物理、初中歷史與社會、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技術、小學語文)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2:1。 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部分緊缺學科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2:1比例的,將按規(guī)定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相應情況在“泰順教育網(wǎng)(http://jyj.ts.gov.cn/)、泰順人事人才網(wǎng)(www.tsrsrc.com.cn)”上及時公告。 按規(guī)定核減招考計劃或不開考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改報其它符合要求的崗位。 |
筆試內容 |
1.職高專業(yè)課崗位 考試采取技能考試和面試相結合、先專業(yè)技能考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由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100分制)的40%和面試成績(100分制)的60%相加構成。 據(jù)參考人員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試講的形式。試講內容為報考崗位的教材內容。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儀表儀態(tài)等。 2.其他學科崗位 考 試采取筆試或技能考試和面試相結合、先筆試或技能考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或技能考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構成。 (1)筆試或技能考試(100分制): ①筆試科目:按報考崗位開設筆試科目(不含學前教育、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崗位)。 ②筆試形式:閉卷筆試。 ③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占20%)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 學前教育、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崗位采用技能考試。 |
面試內容 |
根據(jù)參考人員筆試或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試講的形式。試講內容為報考崗位的教材內容。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儀表儀態(tài)等。 筆試或技能考試與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