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執(zhí)行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審判隊伍建設,根據《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麗辦發(fā)【2010】13號)有關規(guī)定,經市委組織部同意,擬從全市基層法院公開遴選5名法官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自愿報名、組織推薦、考試考察、德才兼?zhèn)洹⒐_平等、擇優(yōu)選調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選調對象和范圍
全市各區(qū)縣人民法院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法官。
三、選調人數和崗位
本次公開選調法官5名,每個區(qū)縣法院各選調一名。根據每個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5要求,未達比例的取消相應選調職位。
四、選調條件和資格
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調的人員,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麗辦發(fā)【2010】13號)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條件
1、認真踐行科學發(fā)展觀,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質良好。
2、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具備勝任本職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實踐經驗、專業(yè)文化知識、組織協(xié)調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3、具有恪盡職守、樂于奉獻的敬業(yè)精神,認真負責、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嚴守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的高尚品質。
(二)資格
1、具有法官職務,取得國家司法考試C類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工齡和出生計算截至2012年9月30日)。
4、現任科員級職務,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無殘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執(zhí)法辦案紀律和廉潔自律規(guī)定受過處分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3、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
五、選調崗位要求
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較強法律業(yè)務功底和辦案工作經驗;能熟練運用計算機處理文字材料。
六、選調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考察和體檢、確定人選及公示、辦理審批和調入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9月12日至25日
報名地點: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聯系電話:5162603
報名時需提交《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法官報名表》紙質表格2份(并附電子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律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登記表、任職通知復印件各1份,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報名人員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統(tǒng)一組織考試。
(三)考試??荚囋O筆試與面試,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能力,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考題依據相關規(guī)定由市委組織部、市中院統(tǒng)一組織人員命制。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選調崗位1:3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實際工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中級人民法院抽調面試考官小組負責,面試考官組成人數為7人。
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疾煊墒兄屑壢嗣穹ㄔ航M織實施,對考察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全面考察。
1、確定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記入綜合成績,取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前2名人選進行考察。
2、開展考察。由市中級人民法院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疾旃ぷ饕浞职l(fā)揚民主,廣泛走群眾路線,考察談話必須保證一定的人數??疾旖M要在聽取各方面意見和綜合分析比較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擬選調人選建議??疾靸热莅ǖ隆⒛?、勤、績、廉及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情況。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五)體檢。考察結束后,由市中院政治部研究提出擬選調人選,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進行。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進入考察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確定人選和公示。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由市中院政治部將擬選調人員情況在擬選調人選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七)報批和辦理正式調入手續(xù)。公示期滿后,對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按程序報市委組織部和市委領導審批后,辦理正式調入手續(xù)。
七、有關紀律要求
1、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接受組織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紀律的,可向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等有關部門反映,舉報電話:0888-12380、0888-5158804,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3—5年禁止參加公開選調的處罰。
3、在公開選調干部期間,參加選調干部的職務不得隨意調整,否則一律取消參加選調資格。
八、其他事項
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法官的有關信息將及時通過麗江中院網(http://ljzy.chinacourt.org/)、麗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ljhrss.gov.cn/)發(fā)布,請報考人員注意查看。
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