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中心小學(中心校),縣直各校(園):
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2〕22號),為做好我縣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職業(yè)中專)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我縣預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按《龍巖市關于2012年秋季面向社會人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巖市教人〔2012〕8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戶籍在我縣預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我縣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 填報個人信息,向上杭縣教育局提出認定申請。
網(wǎng)絡報名時間: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10月13日;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4日(上班時間)
現(xiàn)場確認地點: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一)。
3.其它事項遵照(巖市教人〔2012〕82號)執(zhí)行。
2012年龍巖市上杭縣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注意事項
2012年秋季龍巖市關于面向社會人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上杭縣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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