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創(chuàng)建于1907年,位于上海,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根據學校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管理、教輔崗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發(fā)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品行端正;
(五)身體健康;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相應學位),特殊教輔崗位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八)具備具體應聘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符合辦理上海市戶口或居住證的條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一律不予受理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二、設置崗位及應聘具體要求
三、應聘材料提交時間
應聘者須在2013年2月28日前登入http://zp.#edu.cn/zpsys/,按要求提交應聘信息。
四、考試錄用
進行報名材料審核后,學校將于2013年3月下旬組織筆試及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用工方式及有關待遇
被錄用者與上海市東凌國際人才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按“人才派遣”用工方式到同濟大學工作。有關待遇按照同濟大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如需咨詢請發(fā)郵件至:rszhk@#edu.cn
同濟大學人事處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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