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你委《關于錄用亢亮等2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函》(泉交委函〔2013〕5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關于下達二○一二年下半年政府系統(tǒng)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劃的通知》(閩人發(fā)〔2012〕113號)以及《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2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人發(fā)〔2012〕122號)文件精神,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等規(guī)定程序均為合格,批準錄用亢亮等2位同志為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泉州市水路運輸管理處:亢亮,黃曉茹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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