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按照曲教人[2010]10號文件通知要求,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2010年3月啟動,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 認定對象
⒈教育系統(tǒng)
①近年來參加工作,未及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部分新錄用教師。
②在教師崗位上不具備合格學歷,現(xiàn)已通過函授、自學等形式取得相應(yīng)合格學歷,至今未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
③因工作變動,在初中、高中或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學崗位上取得相應(yīng)的合格學歷,需重新認定相應(yīng)的教師資格的人員。
④申請高一級教師資格的人員;
⑤證書遺失,需要補辦的人員。
⒉社會人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富源籍公民均可報名申請教師資格證。
二、 認定的種類
⒈幼兒園教師資格;
⒉小學教師資格;
⒊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⒌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資格。
三、 日程安排
⒈報名時間:申報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2010年3月10日—3月20日報名,愈期不予受理。
申報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2010年3月10日—3月31日報名,愈期不予受理。
⒉報名需提供的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本縣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②身份證;
③學歷證書;
④普通話水平測試國家級二級乙等以上等級證書或未超過5年有效期限的云南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等級證書;
⑤非師范類人員必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
⑥半寸免冠近照4張。
⒊申報地點:在職教師在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蚩h直學校申報;社會人員到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申報。
⒋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本人申報,經(jīng)資格審核合格的,于2010年5月初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申報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由市教育局組織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⒌結(jié)果公布:
2010年5月底公布認定結(jié)果,6月初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四、 紀律要求
⒈依法依規(guī),掌握政策。凡不符合認定范圍和條件的人員,一概不得受理;嚴格遵循教師資格認定程序,確保認定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⒉嚴禁弄虛作假。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教師資格認定的,一經(jīng)查實,五年內(nèi)不得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聯(lián)系人:施玉瓊
聯(lián)系電話:0874—4612502
網(wǎng)址:http://qjfy.xxgk.yn.gov.cn
富源縣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