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報考者可于2016年11月上旬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看面試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遴選和選調人數,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考察比例。其中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遴選或選調計劃數而形不成競爭的,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5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環(huán)節(jié)。
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出現2名以上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加試業(yè)務適應能力測試的崗位,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公務員素質能力測試成績確定);如報考者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的成績按加試成績排序。